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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细则
- 所有于2009年5月31日或以前曾参加「展翅计划」或「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」学员皆可报名参加「大募集行动」。
- 所有填写及递交的资料必须为正确及真实,所有提交的资料均不获发还。
- 经初步检阅后,部份参加者及其推荐人将获邀与我们会面,以进一步了解参加者的背景和现况。
- 参加者及其推荐人可能获邀请出席「展翅‧青见计划」的宣传及推广活动。
- 参加者同意「展翅‧青见计划」将其参加「大募集行动」提供的资料于需要时发放予传媒和公众,以作推广计划及鼓励「展翅‧青见计划」学员和青少年之用。
- 「展翅‧青见计划」对「大募集行动」的结果,有最终决定权。
- 「展翅‧青见计划」办事处保留一切更改「大募集行动」的规则及其他安排的权利,而无须事先通知。
- 如有任何查询,请电邮至pr@ywets.labour.gov.hk或致电青年就业服务热线:2112 9932 (按 1 3 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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